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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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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3-05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为了推动改革顺利进行,国家加大了劳动与社会保障学科的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力度。1998 年教育部在新修订并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中新增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目前全国有近130所高校具有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资格。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各行各业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数量在不断增加,需求质量也在不断提升,为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带来了机遇与挑战。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人才培养与输送要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但是在高校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着四对“矛盾”,影响着该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一)人才输送环节供给与需求的矛盾

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规则,人才的供需平衡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但是目前这两个方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都存在失衡现象。

首先是量的方面。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设立始于1988年,目前全国近130所高校开设此专业,每年为社会各界输送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约5000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各行各业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都呈不断增加趋势,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供给略显不足。此外,结构性失衡也是供求数量不足的原因之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生,毕业后的去向较为广泛,做到专业对口的并不多。河北地质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毕业后从事的工作,仅有30%与专业相关。也就是说,在每年5000左右的专业人才供给数量中,有部分从事非专业的工作。而在本专业工作领域又存在着人才的短缺,造成了专业供求的结构性失衡现象。

其次是质的方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供求结构性失衡问题与该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偏差有关,也就是说专业人才供求存在质的失衡。劳动力市场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人才的需求偏重实践,对学生的理论水平要求并不高。而在高校的人才培养中,理论学习占据主要地位,而实践训练相对不足。虽然河北地质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知社会保险、劳动法、就业等相关政策法规,同时能够运用社会调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绩效薪酬设计等管理方法,能够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实务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但在具体培养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应用”和“操作”方面的质的缺陷是他们在劳动力市场求职和竞争的主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