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化激励[1]是指管理者在充分考虑被管理者个体差异性、多样性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激励方法的有效结合,合理、充分地满足个体的个性化需求,最大限度地持续激发个体的工作动机,使他们的积极性得到最佳发挥的过程。
2.理论基础
(1)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2]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于1943年提出了需求层次理论,该理论认为:第一、人的需求主要分为五个层次: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社交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第二、人的需求次序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第三、人的最迫切需求是激励行为的主导性动机;第四、激励是动态的,它处在连续地发展变化之中,当低层次需求得到相对满足之后,就要升到较高层次的需求。该理论表明,要做好对人的管理工作,就必须重视、了解人的基本需要,并且根据不同人的不同需求, 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
(2)双因素理论[3]
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认为影响人的积极性因素有两类: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其中,保健因素就是那些造成职工不满的因素,它们的改善能够解除被管理者的不满,但不能使职工感到满意并激发起职工的积极性;激励因素就是那些使职工感到满意的因素。该理论实践意义在于,并不是所有需要得到满足都有激励效果,只有激励因素满足时才能极大地调动职工积极性。
文章以上述理论为基础,围绕“教师”与“学生”两大主体进行创新创业个性化激励机制构建,实现大学创新创业能力增强的目的。
二、当前民办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的存在问题
1.创新创业激励方法单一化、模式同质化
当前,民办高校仍然不具有健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其实行的激励方式多为表彰奖励、资金扶持两种方式,很少从大学生创新创业个性化需求角度制定针对性、差异化的激励模式和方法。因而,激励效果不理想。比如,在研究者实际调查中,有近65%的受访大学生认为,当前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激励方式、方法单一,无法有效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性。
2.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目前,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僵化、设计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激励机制大多只注重结果激励,而忽略过程激励,即仅对创新创业取得成果的大学生进行奖励,而对大多数未取得成果的创新创业大学生并未给予鼓励和支持;第二、激励机制对指导教师的评价机制不合理,比如,未将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工作量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中;未将教师指导创新创业指导成果与职称评定、薪资调整等相结合。
3.创新创业教育缺乏激励功能
实际调查发现,当前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缺乏有效的激励功能。其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尚未建立,创新创业课程多以全校公选课为主,且相互割裂,缺乏系统性;第二、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教育未能实现有效融合和衔接;第三、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有效的教学模式还未形成; 第四、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难以保障创新创业教育质量。
4.创新创业风险评估和法律服务机制不完善
当前,民办高校创新创业风险规避和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并缺乏相应创新创业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指导,缺乏激励保障制度。比如,在研究者实际调查中,有72%的受访大学生认为,所在高校并未进行创新创业风险评估和法律服务机制。
三、民办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个性化激励机制构建
本文个性化激励理论[2]为指导,针对当前民办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中的不足和缺陷,构建差异化、个性化的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其主要包括:
1.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个性化教育结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