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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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0-09-19
据最高检网站18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入职前进行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在职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意见》共分5章18条,首先明确了本意见所称的学校,是指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